申報時間:2019年2月26日-3月11日
最高資助:1000萬
一、申報條件
申報2019年寶安區科技項目配套獎勵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寶安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二)申報主體屬于企業的,企業應按規定依法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
(三)該單位已承擔或參與以下項目之一并在寶安區實施:
(1)國家、省科技計劃(專項)項目;
(2)國家、省、市科技獎勵獲獎項目;
(四)項目在申報本項目之日前兩年內國家、省、市資助的經費已實際到賬。
二、資助標準
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國家、省級科技計劃(專項)項目,分別給予:國家資助額已到賬部分50%、最高1000萬元的配套獎勵;省資助額已到賬部分50%、最高500萬元的配套獎勵;
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國家、省、市科技獎勵項目,按照國家、省、市科技獎勵獎金給予全額配套獎勵。
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組織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加強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扎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要認真做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綱要編制工作,堅決完成壓縮商標、專利審查周期年度目標任務,嚴厲打擊非正常申請,推動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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