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的范圍和我們日常研發費用核算的范圍大同小異,但是又不完全相同。那么我們怎么來確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范圍呢?
一
.
人工費用
問:哪些人工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答: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人工費用!
問: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怎么界定?
答: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和外聘上述人員。
問:外聘研發人員包含哪些?
答:外聘研發人員是指與本企業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和臨時聘用的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問:研發人員需要準確界定嗎?
答:需要,只能是符合規定的相關人員,不是所有與研發活動有關聯的人員都可以算作研發人員。
研究人員是指主要從事研究開發項目的專業人員;技術人員是指具有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中一個或一個以上領域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在研究人員指導下參與研發工作的人員;輔助人員是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技工。
問:人工費用都包含哪些項目?
答:包括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
問:研發人員同時還從事非研發事務怎么處理?
答: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外聘研發人員同時從事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人員活動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二
.
直接投入費用
問:除了人工以外,還有哪些直接費用?
答:直接投入費用包括: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問:租賃設備同時用于研發活動和生產,怎么處理?
答: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租賃費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
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問:研發的樣品實現銷售怎么處理?
答: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沖減的,結轉以后年度繼續沖減。
三
.
折舊和攤銷費用
問: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同時用于研發和其他活動,怎么處理?
答:用于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和無形資產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折舊和攤銷費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問: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享受加速折舊或攤銷,按哪個口徑加計?
答: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或縮短攤銷年限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折舊或攤銷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4.
可實現無限額加計扣除的其他研發費用
問:能夠無限額加計扣除的費用還有哪些?
答:除以上的人工、直接投入、折舊和攤銷以外,可實現無限額加計的還有企業在新產品設計、新工藝規程制定、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過程中發生的與開展該項活動有關的各類費用。
5.
其他相關費用
問:除以上各項費用以外,還有哪些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答:其他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但是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
10%
,超過的不允許加計。
2017
年
11
月
8
日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范圍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所以我們在
2017
年度的匯算清繳時需要根據最新的政策執行。適用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的范圍和我們日常研發費用核算的范圍大同小異,但是又不完全相同。那么我們怎么來確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范圍呢?
一
.
人工費用
問:哪些人工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答: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人工費用!
問: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怎么界定?
答: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和外聘上述人員。
問:外聘研發人員包含哪些?
答:外聘研發人員是指與本企業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和臨時聘用的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問:研發人員需要準確界定嗎?
答:需要,只能是符合規定的相關人員,不是所有與研發活動有關聯的人員都可以算作研發人員。
研究人員是指主要從事研究開發項目的專業人員;技術人員是指具有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中一個或一個以上領域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在研究人員指導下參與研發工作的人員;輔助人員是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技工。
問:人工費用都包含哪些項目?
答:包括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
問:研發人員同時還從事非研發事務怎么處理?
答: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外聘研發人員同時從事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人員活動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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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入費用
問:除了人工以外,還有哪些直接費用?
答:直接投入費用包括: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問:租賃設備同時用于研發活動和生產,怎么處理?
答: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租賃費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
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問:研發的樣品實現銷售怎么處理?
答: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沖減的,結轉以后年度繼續沖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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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和攤銷費用
問: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同時用于研發和其他活動,怎么處理?
答:用于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和無形資產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折舊和攤銷費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問: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享受加速折舊或攤銷,按哪個口徑加計?
答: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或縮短攤銷年限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折舊或攤銷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4.
可實現無限額加計扣除的其他研發費用
問:能夠無限額加計扣除的費用還有哪些?
答:除以上的人工、直接投入、折舊和攤銷以外,可實現無限額加計的還有企業在新產品設計、新工藝規程制定、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過程中發生的與開展該項活動有關的各類費用。
5.
其他相關費用
問:除以上各項費用以外,還有哪些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答:其他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但是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
10%
,超過的不允許加計。
2017
年
11
月
8
日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范圍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所以我們在
2017
年度的匯算清繳時需要根據最新的政策執行。要了解更多更新匯算清繳政策的解讀,請關注中華會計網校匯算清繳專題。適用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的范圍和我們日常研發費用核算的范圍大同小異,但是又不完全相同。那么我們怎么來確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范圍呢?
一 . 人工費用
問:哪些人工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答: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人工費用!
問: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怎么界定?
答: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和外聘上述人員。
問:外聘研發人員包含哪些?
答:外聘研發人員是指與本企業或勞務派遣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合同)和臨時聘用的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
問:研發人員需要準確界定嗎?
答:需要,只能是符合規定的相關人員,不是所有與研發活動有關聯的人員都可以算作研發人員。
研究人員是指主要從事研究開發項目的專業人員;技術人員是指具有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中一個或一個以上領域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在研究人員指導下參與研發工作的人員;輔助人員是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技工。
問:人工費用都包含哪些項目?
答:包括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
問:研發人員同時還從事非研發事務怎么處理?
答: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外聘研發人員同時從事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人員活動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二 .. 直接投入費用
問:除了人工以外,還有哪些直接費用?
答:直接投入費用包括: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問:租賃設備同時用于研發活動和生產,怎么處理?
答: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租賃費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 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問:研發的樣品實現銷售怎么處理?
答: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沖減的,結轉以后年度繼續沖減。
三 . 折舊和攤銷費用
問: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同時用于研發和其他活動,怎么處理?
答:用于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儀器設備和無形資產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折舊和攤銷費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問: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享受加速折舊或攤銷,按哪個口徑加計?
答: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或縮短攤銷年限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折舊或攤銷部分計算加計扣除。
4. 可實現無限額加計扣除的其他研發費用
問:能夠無限額加計扣除的費用還有哪些?
答:除以上的人工、直接投入、折舊和攤銷以外,可實現無限額加計的還有企業在新產品設計、新工藝規程制定、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過程中發生的與開展該項活動有關的各類費用。
5. 其他相關費用
問:除以上各項費用以外,還有哪些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答:其他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但是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 10% ,超過的不允許加計。
2017 年 11 月 8 日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范圍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所以我們在 2017 年度的匯算清繳時需要根據最新的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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