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技術認定申報時,專項審計報告是必須要提供的。那么,我們在準備有關財務指標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時候,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呢?
有關專項審計報告需要提供的資料有以下幾種:
1、 近三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或審計報告(全套完整報表)
2、 近三年加計扣除資料稅務機關備案資料、專項審計報告(無則不用提供)
3、 財務情況說明書(后附)
4、 研發費相關資料:
(1)各年管理費用研發費用明細賬(單獨核算,財務系統導出);
(2)各年研發設備折舊清單(含名稱、型號、原值、采購時間、月折舊、本年累計折舊等信息),應與每年研發費中的折舊費核對相符。
(3)每年1月、3月、6月、9月、12月工資計提及發放單。
(4)每年技術開發費發票及合同(阿里云)。
5、 各年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分年按不同產品類別列表,內容包括:發生時間、憑證號、內容、金額等)、重要銷售發票復印件、收入有關合同復印件
6、 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
7、 研發項目立項證明(科技部門立項文件或自行立項報告,自行立項的需有主管人員審批簽字)、項目完成情況明細表(參見附表)
8、 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項目研究開發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
9、 建立研發投入核算制度、產學研合作證明、研發機構證明(省市區研發中心確認文件或組織機構圖)、研發設備清單、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10、研發人員名冊(內容包括:姓名、學歷、專業、職稱),繳納社保情況證明,近三年12月研發人員工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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