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項目申請指南
一、申請內容
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能力為目標而組建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項目資助。
重點支持領域:互聯網、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等未來產業以及資源環境、安全生產等民生科技領域。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促進條例》,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2008年7月22日;
(二)《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深發〔2016〕7號;
(三)《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12〕9號;
(四)《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財科〔2012〕168號。
三、支持強度與方式
支持強度與數量:受科技研發資金、戰略性新興產業資金和未來產業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單個項目資助強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每單位限申報1個。
審批方式:單位申報、專家評審、答辯或者現場考察、社會公示、審批機關審定
四、辦理條件
(一)依托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區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
(二)依托單位須為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在所屬領域整體研發實力和地位應達國內先進、深圳領先水平,近2年每年經稅務部門確認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在500萬元以上,或每年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經專項審計的研發費用1000萬元以上;近2年(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下同)獲得授權的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總計不少于15項(其中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或植物新品種總計不少于7項);
(三)具備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研發專門用房面積500平米以上,儀器設備及專用軟件的現值不低于700萬元(軟件類實驗室相應的現值不低于400萬元);
(四)擁有崗位專職研發人員20人以上,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不少于3人)。
(五)該計劃屬于競爭類計劃。競爭類科技計劃項目是指技術攻關、創業資助、深港創新圈、國際科技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股權投資、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科技應用示范、孔雀計劃(孔雀團隊、技術創新資助、創業資助)、創客計劃(創客創業資助、個人創客)等。申報單位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只能單獨或者聯合申報1項;已承擔2017年度同類競爭項目的,不得申報。
2.申報單位為企業且為2014年以來獲得國家、廣東省和部級科技獎勵或2016年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可以單獨或者聯合申報2項;已承擔2017年度同類競爭項目的,可以單獨或者聯合申報1項。
3.申報單位為高校或者科研機構的,其項目組成員只能單獨或者聯合申報2項;該項目組成員已承擔2017年度競爭類項目的,只能單獨或者聯合申報1項。
4.申報單位為高校或者科研機構且為2014年以來獲得國家、廣東省和部級科技獎勵的,其項目組成員可以單獨或者聯合申報2項;該項目組成員已承擔2017年度競爭項目1項的,可以單獨或者聯合申報2項。
(六)申報單位同一項目每年只能申報一次,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凡以相同項目多頭申報、重復套取政府資金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單位兩年內所有項目的資助資格。 “同一項目”是指經我委使用相應軟件對申報項目進行查重后,相似度為30%以上(含30%)的項目。
(七)已列入科技誠信異常名錄的單位和人員,不得申報。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申請人應認真填寫項目申報書的人員信息、研發內容、技術經濟指標、經費安排等內容,申請書中內容將作為合同內容生成依據;
(二)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具有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社會保險登記編碼的“一照四號”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申請單位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六)最近兩年研發經費加計扣除申報表或含最近兩年研發經費投入情況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用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驗原件);
(七)科研用房面積、儀器設備及專用軟件現值相關證明材料;
(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九)工程中心儀器設備清單和研發人員名單;
(十)知識產權相關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十一)專職研發人員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專職研發人員基本情況表、2017年5月社會保險單位繳交明細表復印件、主要研發人員的學歷、學位和職稱復印件,驗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申請單位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市科技創新委。
(二)受理時間: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26日。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
(三)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電子信息科技領域:曾鑫鵬、李時(88101054、88103596)
生物與資源領域:王紹文、劉擎(88121057、88121058)
材料與能源領域:張俊、蔣斌(88100739、88103124)
先進制造領域:王佳佳、張智勇(88125001、88103956)
(四)受理地點: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11-12號窗口。
八、決定機關
市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財政委)。
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資助項目由市新興高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審定。
九、辦理程序
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組織專家評審,答辯或者現場考察——市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委審定(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資助項目由市新興高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委共同下達項目資金計劃(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資助項目由市新興高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下達)——申請單位與市科技創新委簽訂項目合同書——撥付資助經費。
十、辦理時限
成批處理。
十一、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批準文件。
有效期限:申請單位應當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與市科技創新委簽訂項目合同書。
十二、法律效力
申請單位憑批準文件獲得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專項資金資助。
十三、收費
不收費。
十四、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市科技創新委按照項目合同書對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和組織驗收。
說 明:我委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報單位代理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申報單位自主申報。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委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委舉報。
各相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辦公廳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暨國家“萬人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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